关于ufc押注软件推荐教师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和获得专利授权奖励管理的办法

发布日期:2018-07-16浏览次数:72

根据《关于印发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湖师院发〔201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获得专利授权质量,学院决定加强奖励管理制度,特制订学生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和获得专利授权奖励管理的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是指导省级科研立项学生的教师或指导校级科研立项学生的教师或指导校级开放实验立项学生的教师,并通过研究活动,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研究论文或指导学生获得专利授权的教师。

二、奖励原则

1、项目总数参照当年度申报校级项目的附件:“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各学院分配表”;

2、大学生科研项目遵循“自主完成、强调过程、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自主完成;也可由指导教师命题(其成果知识产权归指导教师),学生完成。

三、项目奖励

指导教师奖励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奖励400/(现在学校的标准);指导学生获得专利授权2000/(现在学校的标准)

凡不在本办法奖励对象规定内的指导学生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和指导学生获得专利授权的教师,不予以奖励,可申请“每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加分”。